10月8日,高新区首张加盖“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6)”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颁发,这标志着“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在高新区各镇(办)正式启用。据省政务管理办公室核实,此举在全省属首例。

2014年9月,襄阳高新区作为湖北省行政审批体制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近年来,高新区持续推进审批工作改革,分批次下放(下沉)镇(办)政务服务事项共371项,实施了“多网合一”工程,完成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了统一受理、分级审批、统一出证的服务模式。虽然事项下放了,但是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政务成本和群众的时间成本有进一步下降空间。

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高新区在省政务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授权镇(办)使用管委会行政审批专用章。为更好统计各镇(办)办件量,按照“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编号(1-6)”的统一格式,刻制六枚行政审批专用章,分别交由六个镇(办)保管使用。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介绍,镇(办)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小餐饮小食杂、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等高频事项,均能在镇(办)完成全流程办理、现场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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