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提升审批效能,该局再次出台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全面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

实行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按照“统一申报、一口受理、并行推进、联合审验、信息共享、集中反馈、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工作机制,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全面实行联合验收,节省企业办理手续时间,降低经营成本。

简化竣工备案手续。推行“验登合一”模式,对实行联合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完成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即视为完成竣工备案,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备案。

缩减网上审批时限。项目申报前,职能部门提前介入,主动进行服务指导,确保项目实体符合验收条件;项目申报资料提交系统后,各职能部门限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对于进入系统的项目,职能部门将快速审批、快速出件、快速办结,联合验收窗口实时关注审批进展,及时进行跟进督办。

推进单位工程联合验收。对办理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能满足七项必备条件单独投入使用的,可申报单位工程验收。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项目一般控制在两期验收,且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在首期建设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

部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对联合验收申报资料中非必填项,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供热管网工程竣工交接书、通信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有线电视专属网络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等,建设单位申报竣工联合验收时可提交《告知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报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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