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关于支持襄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精神,支持襄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建襄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襄阳农高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创建襄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襄阳农高区申报、建设、发展等工作,其工作人员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中经考察符合条件的,可选派到襄阳农高区工作,并保留其原档案身份。鼓励市直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到襄阳农高区挂职锻炼。经国务院批复后,按照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按程序申报由市政府直接管理的襄阳农高区管理机构。探索“管委会+公司+园区”的全新构架,实行班子任期制、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建设高效、精干、专业的队伍,实现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推动襄阳农高区高效有序运转。(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襄州区政府)
(二)推进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襄阳农高区高标准建设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全国性农产品交易储备加工中心,襄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在襄阳农高区建设国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襄飘天下”农产品领军品牌培育力度,打造“襄”字号农产品品牌矩阵,赋能襄阳农高区特色优质农产品,搭建产销精准对接的市场体系,把更多优质农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结合官沟水库优美环境和附近乡镇福利院等基础,建设大健康产业园,争取项目资金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大健康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襄州区政府)
(三)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每年预算50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片区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统筹各类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州区政府)
(四)科技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科技支持政策,设立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园区企业开展生物育种、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机装备、大健康等现代农业技术创新研发,实施一批重大科研项目,推动园区产业提档升级。支持园区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园区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或基地、大学科技产业园、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农业类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园区内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的企业给予支持。支持园区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引进培育。加快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龙头企业、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引进和培育。对引进、培育的瞪羚企业、拟上市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支持襄阳园区与其他农业产业园区搭建伙伴园区联盟,实现合作共赢。鼓励园区与农业发达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共建国际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襄州区政府)
(五)人才支持政策。优先支持园区引进涉农高精尖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到园区创新创业,对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携带科技成果到园区创业的,按《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落实到位。市政府在襄阳农高区核心区建设人才公寓。“隆中人才计划”向园区企业倾斜。支持设立襄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园区规划区域内的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自有资金,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自主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襄州区政府)
(六)土地支持政策。坚持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大市级统筹调剂力度,按照农高区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和时序时限要求,每年从市级专项统筹保障襄阳农高区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开发边界规模、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指标,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向襄阳农高区倾斜,优先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对入驻园区的省、市重点项目实行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指导园区在创新平台、公共设施、科研教学、中试示范、创业创新等用地时,用好用足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用地支持政策,将园区建设成为节约、集约用地的典范。统筹安排农高区内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项目,产生的指标、节约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园区建设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襄州区政府)
(七)金融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园区在现行政策框架下设立现代农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在园区转化落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向园区集聚,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为园区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风险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汉江国投在园区设立“农业高新技术投资公司”,支持襄阳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创新、项目招引和产业发展,为园区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汉江国投、襄州区政府)
(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将襄阳农高区纳入襄阳都市圈重点建设范畴,把布局重大路网和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给予重点支持。推进襄阳农高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交通网络、新基建项目(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农村智能电网、垃圾污水处理、废弃物循环利用、节能减排、农村供水、冷链物流、示范区农田水利、田间作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东津新区与襄阳农高区的融合,打通兴隆路桥梁连接的堵点。打通对外快速通道,完善内部骨架路网,提升国道省道等技术等级,加大电网建设力度,优先考虑襄阳农高区的电力电源布点建设,巩固提升电力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襄州区政府等单位)
(九)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成立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除共性的土地、税收、出口创汇外,对引进技术、购买设备给予奖励,对引进的大型商超等三产服务业的生活配套产业给予一定的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加大涉农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的招引力度,新引进的企业优先向园区布局。对入驻园区内的企业,享受襄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对于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50强企业,市政府制定具体支持政策,每年安排预算5000万元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在土地、税收、出口创汇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园区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襄州区政府)
(十)建立干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对襄阳农高区建设中业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或在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以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按规定予以合理容错纠错,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