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今年该中心通过规范资格条件设置、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减费降负等多项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门槛。市政府采购中心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引导采购人强化采购需求管理。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市政府采购中心共承办集中采购项目90个,其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65个,预算金额9717.68万元。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均执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已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可通过互联网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通过网上完成用户注册并办理CA证书,免费下载上传招标投标文件,推动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落地落实,破除区域限制,交易环节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减费降负,降低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用,所有采购文件均可从网上免费下载,实现“零跑腿”“零费用”获取采购文件;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小微企业,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政府采购领域重要的供应商群体。下一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继续以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坚持创新驱动,完善思路举措,将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策细化到具体采购活动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出新招实招,推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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